2017广东潮州市招聘100名县区事业单位人员驻村公告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页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审核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招聘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村工作报名表》原件一份;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页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页公布。
(四)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各县区人社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页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县区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应承诺驻村服务3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未满不得变动工作、不得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原标题:关于招聘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村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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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村工作岗位表
2.招聘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村工作报名表
3.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4.有关单位咨询电话
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