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大兴区庞各庄镇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招12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户口不限;
4.中共党员优先;
5.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等;
6.岗位条件要求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庞各庄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兴区庞各庄镇政府504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填写并打印一份《庞各庄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照片背面需写清姓名。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证明。
三、考试安排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庞各庄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和工资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合格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并缴纳五险一金。
2.工资待遇: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扣除五险一金后,会计岗位综合工资4000元左右,本科学历工作人员综合工资5000元左右,取得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责相关的资格证书,对照职业资格津贴项目,工资待遇相应上调。
3.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工作岗位须服从组织分配。
七、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上交的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报名电话:89280166
联系人:高源、张傲
原标题:大兴区庞各庄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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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