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桂林市教育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桂林中学、桂林市第三中学、桂林市田家炳中学、桂林市第八中学、桂林市中山中学、桂林市第十七中学、桂林市第十九中学、桂林市卫生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12个职位计划招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的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㈢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㈤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㈦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7年8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㈠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19号(桂林市教育局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0773—2820032,联系人:林宁。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教育局2017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