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宁乡县卫计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54人】
十、考核(技能操作)
1、时间: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技能操作),《入围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具体安排》等将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等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计划表》中所有入围考核的考生(含研究生岗位考生)考核(技能操作)于2017年11月10日同时进行。
2、内容:所报岗位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
3、方式: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和技能操作按2:8的比例合成考核(技能操作)成绩。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当场公布成绩。
十一、成绩合成
报考《计划表》中研究生岗位考生的考核(技能操作)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70分,70分(不含70分)以下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报考《计划表》中其他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技能操作)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情形,则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临床岗位人员需检查药物过敏和其他职业健康禁忌证,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待考生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怀孕考生考察一并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走访、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须于2017年11月17日前提交所需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档案转入宁乡县卫计局,资格终审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实施。
2、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十四、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拟录取人员中,乡镇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县卫计局审查,报县人社局终审后下达录取批复,并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首聘3年,三年内未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执业资格的,一律解聘。聘用到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全日制本科生转正定级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1万元。
4、对考核(技能操作)后放弃的人员,录入宁乡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十五、相关规定
1、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发布的相关消息,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人事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乡县卫计局、宁乡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731-87883768,87854657(县卫计局人力资源科)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监 督 电 话:0731-88980725(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81728(县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
0731-88981218(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731-87820629(县卫计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宁乡县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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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乡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第三批).xls
宁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