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融水县乡镇卫生院招聘50人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精神,我县定于 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50人,聘用人员按用编人员管理,实行定岗定编不固定人员,岗位管理,合同用人。为确保这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完成,充分结合卫生行业特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到1999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融水县2017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详见附件1)。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乡镇卫生院在职用编人员;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计划表》。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办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条件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9日--23日(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宣教股。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附件1《融水县2017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同时粘贴和附带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共两张)。
2.按报考岗位条件所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完毕退回原件。
3.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完毕退回原件。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资格审核:由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考生资格,报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内容及范围
1.笔试内容是相应岗位类别的基础知识,按招聘岗位类别分为临床类、中医类、医技类、护理类、药学类和会计类。医学类考试范围是相应医学类基础知识(即“三基”),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财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
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