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0人】
五、笔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科目及分值:
01职位《煤矿安全管理基础知识》(100分);
02职位《职业卫生管理知识》(100分);
03职位《煤矿机电专业知识》(100分);
04职位《煤矿地测、防治水专业知识》(100分);
05职位《煤矿通风及瓦斯治理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9日上午9∶00 — 11∶00 。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及大方信息港上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方式:01、02职位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03、04、05职位为专业技术实地操作(须下井进行实地观察,专业技术实地操作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分值100分)。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及大方信息港上公布。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具体情况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及大方信息港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简章》“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及大方信息港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工作调动、辞职、解除聘用关系等离开工作职位的行为。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1738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监督电话:0857-5221501 (大方县纪委)
(二)在招聘各环节工作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http://www.gzdafang.gov.cn/)及大方信息港(http://www.df0857.com/index.html)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原标题:大方县2017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大方县2017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大方县2017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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