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广东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告【招101人】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10月2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7年10月23日之前、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7)。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教学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属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特殊教育、工读和艺术、体育。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88100517,88127553,88128921;
深圳市教育局:88125640。
(十)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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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岗位表(含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2个表)
4.2017年11月市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