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江苏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招聘公告【招12人】
(三) 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代码(01、02、03、09)考生按笔试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岗位代码(04、05、06、07、08)考生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均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岗位代码(01、02、03、09)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决出名次;岗位代码(04、05、06、07、08)取技能成绩高者,如再有相同,则加试决出名次。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各单项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五年。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5-89966211(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组织人事处)
0515-881983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八、招聘工作监督
市人社局监察室、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1611718(盐城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
0515-89969906(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6号)
点击下载>>>
2017下半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7下半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
2017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