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昭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52人】
为促进我县乡镇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规定,经昭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52名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广西常驻户口;
(二)品行良好,安心基层医疗卫生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0日至1999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但从2017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方可报考)。
(五)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中专);
(六)报考临床专业岗位的应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七)报考护理专业岗位的应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及以上执业资格;
(八)报考检验、影像、药剂等其他专业岗位的应通过国家卫生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与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处理或履行处理完毕未满七年的;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10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7年10月2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事考试网、昭平在线查阅《岗位表》。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昭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 联系电话:0774-6687858;0774-6691339。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