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灵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15人】
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实施灵川县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全县共12个职位计划招聘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
5.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至1999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护理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至1999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灵川县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8.其他:
(1)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中等职业专业目录》核对。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灵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 10月23日-10月31日。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