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招聘公告【招28人】
4、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4)和和《中等职业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我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六、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2017年12月7 日- 12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到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3号卫计局二楼,联系电话:0751-3822253 )领取准考证。
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考试成绩计算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南雄市卫计局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分配。
(三)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按照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具体要求)。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822935
原标题:2017年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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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 10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