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阜阳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18人】
(七)、优惠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八)、考核与体检
考核由招聘岗位所属区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九)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一周。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用含试用期一年,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准流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此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颍泉区人社局 0558—2617231
颍泉区教育局 0558—2261536
颍泉区卫生局 0558—2267623
监督电话:颍泉区监察局 0558—2617110
附件:
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