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新晃县急需紧缺型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1) 新晃县职业中专、新晃县乡镇中学教师岗位全部进入试教。
(2)笔试结束后,新晃县电视台岗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新晃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职位、新晃县城乡经济调查队职位、新晃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中心、新晃县水产工作站、新晃县植保质检站、新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新晃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新晃县会计事务管理所、新晃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新晃县中医医院职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报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分数。
2、面试时间及方式
各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2月上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面试方式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成绩合成方法为:
1、新晃县职业中专、新晃县乡镇中学教师岗位直接将试教成绩计入总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科目。
2、新晃县电视台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
3、新晃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职位、新晃县城乡经济调查队职位、新晃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中心、新晃县水产工作站、新晃县植保质检站、新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新晃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新晃县会计事务管理所、新晃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新晃县中医医院职位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客观题得分高者进入体检,相同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一) 体检
1、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考生领到毕业证和学籍档案(2018年7月30日前提供)后统一组织。
2、其余考生毕业生 体检于2017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1、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考生领到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后(2018年7月30日前提供)统一组织。
2、其余毕业生考察定于2017年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因被考察对象放弃、考察对象提供资料不实、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
(三)公示时间:2017年12月下旬。
(四)设立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等单位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 6222555,县纪委:6223899,县人社局:6223506。
八、录聘审批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调查核实,提出核实情况后,报县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二)新晃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中心、新晃县会计事务管理所职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到乡镇工作锻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