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庆市北碚区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85人】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
2.《重庆市北碚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推荐表》,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涉及多个单位的,还需要原工作单位提供证明材料(须加盖能证明工作经历的单位鲜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简章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证明材料: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公务员登记审批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盖单位鲜章;是事业人员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聘用文件或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并盖单位鲜章;
5.职务(岗位)证明材料: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现任职务层次证明材料;事业单位职员提供现任职员等级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重庆市内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和岗位等级聘任证明材料;
6.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委托现场资格审查的,代办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并捺指印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计划面试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编制、职位(岗位)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由此产生的缺额,按同一职位(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递补轮次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商遴选(选聘)单位决定。
(五)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3,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选聘)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商遴选(选聘)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选聘)。
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选聘)资格。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对于遴选(选聘)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不含1:2)的职位(岗位),该职位(岗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职位(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当天公布。
(六)体检
在报考同一职位(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职位(岗位)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职位(岗位)总成绩并列的,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该职位(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选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与职位(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选、考察人选等信息均在“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官方网(http://rlsbj.beibei.gov.cn)进行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总成绩、拟(录)聘用岗位等。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和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按照招考职位(岗位)确定职务职级。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选聘)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北碚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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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重庆市北碚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7年下半年重庆市北碚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7年下半年公重庆市北碚区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推荐表.doc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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