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马鞍山市教育局选调二级机构人员公告【招3人】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教育局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选调3名二级机构人员,其中:教育扶贫1人(学生资助中心);电教、实验装备教研员各1人(电教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专业对口,系统内选调;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范围
(一)教育扶贫岗位:全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二)电教教研员岗位:全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从事电教管理与应用、校园网络建设与应用、信息技术教学、信息中心(含承担相同职责的部门)管理、教科研管理等岗位教师或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从事电教管理、应用及教研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实验装备教研员岗位:全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从事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劳技等学科教学或实验室(含承担相同职责的部门)管理等岗位教师或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从事装备管理、应用及教研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 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综合实践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于教育岗位工作。
(三)年龄、学历、教师资格和职称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获得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四)熟悉所报岗位工作内容、要求、流程及相关政策文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业务研究能力,能较好的开展与岗位相关的业务工作,能指导县、区及开展相关专业活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工作的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选调聘用后即构成规定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择优聘用。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选调公告在马鞍山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masedu.cn)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市教育局负责,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对面会议室(310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