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广东清远市清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7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9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3号区机关办公大楼3号楼202室)。
电话:0763—5819923。
(四)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件2请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等职业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验。
通过报名后即时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