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广东嘉应学院招聘公告【招20人】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实际操作测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实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用人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本公告由嘉应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11月嘉应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嘉应学院
2017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 关于2023年下半年遂宁市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第七批)及聘用考察相关事宜的公告
- 2024年临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部分学校引进人才取消考察体检资格及递补人员公告
- 2024山东济南市历下区引进名优教师拟聘用人员(第一轮)公示
- 2025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26人公告
- 2024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第二批)公示
-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推迟公告
- 2024云南玉溪师范学院第二批招聘博士人员8人公告
- 2024贵州遵义市道真自治县永州工贸学校补充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14人公告
- 关于2024年上半年遂宁市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第四批)和聘用考察相关事宜的公告
- 2024年临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部分学校引进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