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椒江区公务员考试公告(59人)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8年 1月6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考试地点在椒江。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街道机关单位面向村干部(“职位1”)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按规定做雷同甄别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公安、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 从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街道机关面向村干部招考的“职位1”,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全区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区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面试或体能测评前见椒江区人民政府网、椒江组织工作网及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上发布的通知。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