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招409人】
三、招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11月22日0时—11月27日17时。
网址: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11月25日0时—11月27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及超过1:80比例的职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市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报考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11月27日17时—12月1日24时。
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12月2日0时—12月6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12月2日0时—12月11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1月2日9时—1月7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6、7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及行政执法类(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公安执法勤务类)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三)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职位2” 招考的,考试类别为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四)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除公共科目笔试外,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地点在嘉兴市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8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笔试成绩按规定做雷同甄别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镇(街道)机关面向社区干部、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法院、检察院、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工作由嘉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技)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上述职位在体(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