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30人】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14〕56号)规定,经鸡东县委、县政府批准,拟为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表1:《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一般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7日至1999年11月27日之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详情见附表1:《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六)身体健康,具备可以井下工作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参加鸡西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从鸡西市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三、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近期1寸蓝底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7)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8)市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