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察布查尔县选聘村工作人员公告【招102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选聘人员将由自治县县委组织部根据自治县山区乡村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凡不服从分配人员将直接取消选聘资格。
选聘人员在工作期间由县财政局、人社局办理工资、保险等手续,工作期间按照大专学历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历每人2200元/月,研究生学历每人2500元/月兑现工资。工作期间表现的,愿意继续留村工作的,可优先选聘为村“两委”干部,享受村“两委”干部工资待遇。选聘人员工作期间养老保险根据工资额按五险交纳(其中县财政50%、乡镇出资30%,个人承担20%)。
(九)考核管理
选聘人员工作期间严格按照所在乡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与村干部一起进行考核,年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一)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选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生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4号令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选聘信息发布
选聘公告、公示、政策解答等相关选聘信息均由察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发布。《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人社局通知为准。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察布查尔县公开考试选聘村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察布查尔县委党校教学办公楼三楼基层办
报名联系人:孙琪
联系电话:0999-3626197
察布查尔县纪检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99-3622650
察布查尔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999-3625001
原标题:2017年察布查尔县公开考试选聘村工作人员简章
察布查尔县公开考试选聘村工作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