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荆门市市直政府系统遴选公告【招13人】
为进一步拓宽市直政府机关干部来源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遴选一批工作人员到市直政府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名额
市直政府系统共遴选工作人员13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参加考试的选调生,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市、区)直单位外,必须具有两年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需要的职位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将遴选资格条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报考(县直、乡镇机关班子成员需经县市区党委同意后方可报考)。
2.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公务员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调减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允许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3.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市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进入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调减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组织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7.确定拟试用人选。根据考试、考察情况,遴选机关召开党委(党组)会研究确定拟试用人选,报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
8.公示。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将拟试用人员分别在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遴选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市公务员局予以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9.试用。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机关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推荐单位确定报考人员名单后,认真填写《2017年荆门市市直政府系统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当地公务员局。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将上述报名表和《2017年荆门市市直政府系统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后)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12月13日前报市公务员局职位科。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2.《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湖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原标题:2017年荆门市市直政府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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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荆门市市直政府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7年荆门市市直政府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doc
3.2017年荆门市市直政府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荆门市公务员局
2017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