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冈黄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8人】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报备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z12333.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处理。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电话0713-8111956)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黄州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黄州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黄州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xls
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