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四季度重庆忠县(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149人简章
为加快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发展,优化卫生计生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149名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一览表》),其中考核招聘92名(详见附《附件1》),公开招聘57名(详见《附件2》)。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岗位等级为专技12级及以上。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7.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附件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重庆岷山园林大酒店(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3号<袁家岗、马家堡附近>)报名。
3.联系人:忠县卫生计生委卢老师13594868499;忠县人民医院冉老师13896234466;忠县中医院张老师13635398726;忠县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李老师13709444278。
《附件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忠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0号602室)。
3.联系人:忠县卫生计生委卢老师023-54401530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持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在推荐表(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还需持规培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提供的报考者证件信息应真实有效。
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报名的前一天。
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五、招聘方式
(一)考试
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1.报考《附件1》的考生,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考试,考试地点设在重庆进行,分值100分。时间初定于2017年12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收据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
2.报考《附件2》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详见《附件2》),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考试,考试地点设在忠县进行,分值各为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公布在忠县人民政府外网,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收据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1:2比例(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1.报考《附件1》的考生,面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2.报考《附件2》的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公布在忠县人民政府外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