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太仓市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公告【招40人】
为适应幼教事业发展需要,顺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发展,经研究,2018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40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太仓市户籍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教育部部属师范类院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7年太仓市户籍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8年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2017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五)应聘者毕业专业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
(六)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七)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最迟在2018年上半年取得)。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18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方式、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时间:2017年12月8日—12日8:30—16:30。
2.方式:报考者登录“2018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 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col/col90001/index.html首页链接),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
3.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3)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8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凡报考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4.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招聘备案制教师的考试费用为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减免)。
招聘考试具体流程如下: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于2017年12月19日(周二)上午9:00-11:00到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扬州路9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办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初定为2017年12月20日(周三),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学生管理等)和相关学科内容。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领取面试资格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7年12月21日(周四)起登录太仓市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tcedu.com.cn/col/col90001/index.html)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2017年12月22日(周五)上午9:00-11:00到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扬州路99号)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办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