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滦平县招聘基层卫生院人员公告【招15人】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及《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所属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15名,差补事业编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滦平县在编在职人员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医疗专技人员15名,其中护理岗位招聘4名,临床岗位招聘1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7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7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baoming.lpxrsj.gov.cn)和滦平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不可同时兼报本次公布的其他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baoming.lpxrsj.gov.cn(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8∶30分起至2017年12月20日17∶30分止;
缴费时间:2017年12月14日8∶30分起至2017年12月21日17∶30分止。
4、网络报名的基本程序: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务必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不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如系统显示缴费不,请及时与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⑹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站公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政审考察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核定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知,可在2017年12月22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在2017年12月23日下午17:30前完成缴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