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三三一医院招聘公告【招25人】
4、成绩合成。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成绩按比例计算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最后一个入选分数出现同分情况时,依次以业务技能考核、面试、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围体检环节人选。结果在发布网站进行公示。
仅有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人员到场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及业务技能考核)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人才引进岗位
人才引进岗位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面试和业务技能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分值比例为4∶6,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人才引进岗位的面试与业务技能考核的其它要求与公开招聘岗位相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果报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备案。
2.株洲市三三一医院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认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过程接受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的监督。
3.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市卫计委审查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八、公示
1.株洲市三三一医院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花名册》及拟聘人员档案、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所有参加应聘考试人员成绩汇总表提交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审查。
2.经报请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网站及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人员花名册》和《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市卫计委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下达《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通知》。
2.株洲市三三一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合格的(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凡因个人原因未办理提档审查、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纪律监督
株洲市三三一医院人事劳资科:0731-28574040(咨询)
株洲市三三一医院监审科:0731-28574123(监督)
市卫计委:0731-28682180(咨询、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三三一医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株洲市三三一医院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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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xls
株洲市三三一医院
2017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