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运城学院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招60人】
4.报名时须准备的材料
(1)现场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②《运城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版1份。
③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须准备的资料与现场报名须携带的资料相同,提供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以“姓名+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命名。
应聘者按以上材料顺序提供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二)资格审查
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招聘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讲课、答辩等方式进行。我院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具体负责面试考核。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专项招聘工作组可以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人员,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五、组织领导
本次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运城学院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及专项招聘工作组。
原标题:运城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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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