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太原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公告【招120人】
四、待遇
聘用人员来校后,按照山西省和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成就或学术水平,将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高端人才、学术骨干和博士毕业生三大类。各类人才的基本条件及相关待遇见下表:见附件
单位(万元)
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认定的大学和学科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生,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鼓励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另享受生活补贴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
五、招聘时间
硕士研究生: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31日。
博士研究生:2018年全年。
六、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社厅备案批复后,在太原科技大学网站和招聘专场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
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单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现场组织资格审核。
4.招聘方式
组成五人及以上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单位现场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五人,采取初审,考核方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五人及以上,应在考核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5、体检、考察
考察人选由组织安排,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个人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同意,到指定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岗位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人才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