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合川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49人】
为选拔人才,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等详见《合川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2、3)。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类: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类: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3类: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计算机、心理健康紧缺学科岗位放宽至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各科无补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大学期间所学各必修课平均成绩≥80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大学期间所学各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报名时需带上盖有院系和教务处鲜章的成绩证明,证明上需备注负责成绩核实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2)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及以上层次专业(或综合)奖学金;
(3)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人力社保部门)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公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报名前一日)。
3.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必修课程成绩情况、奖学金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3)。
(三)其他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应在2018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并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从本简章发布之日开始,共组织三场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一字不差填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请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岗位及专业。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