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十堰市汉江师范学院专项招聘公告【招47人】
为了满足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经省人社厅批复同意(鄂人社事函〔2018〕9号),2018年汉江师范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人,其中博士21人,硕士研究生2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2018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3)。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30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若特别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条件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35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40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若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证齐全。
7.硕士研究生:本科、硕士均为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毕业生,双证齐全;涉外学历均为2017年度QS排名前300名的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其中专任教师须为学术型硕士且本、硕专业一致或一级学科相同;985、211高校和省部共建院校硕士研究生优先。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条件:
(见《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汉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防止“近亲繁殖”的若干意见》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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