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汇川区招聘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公告【招10人】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该职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顺延1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面试总成绩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递补的,该职位取消。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各镇人民政府参与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区民政局报区公开招聘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区公开招聘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汇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yh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民政局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区公开招聘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管理和待遇
1、实行聘用制管理。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劳动用工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经区民政局按照《汇川区敬老院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自动终止劳动合同。
2、聘期内工资待遇参照在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法规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其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并享受有关保险待遇。一旦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享受上述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结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51—28980653。
原标题:汇川区公开招聘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公告
汇川区公开招聘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2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