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东胜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东胜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岗干部职工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若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报名者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东胜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公安文职人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幼儿园教师及免费师范生除外)。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文稿写作功底。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适应快节奏、高强度所需要的条件。
6.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劳动教养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3月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聘用文件、编制卡、学信网二维码学历查询验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到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东胜区党政大楼131室)报名。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截至2018年3月5日,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遴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不予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务工作由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秘专业技能、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公告。笔试结束后,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于5个工作日对笔试成绩进行公告。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遴选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权总成绩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于面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对面试成绩进行公告。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笔试和面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
遴选将成立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
五、公示和调入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用人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六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原单位保留其人事关系、编制、工资、职位等。试用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一)此次遴选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统一进行审查,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参与遴选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今后不得参加遴选考试、通报批评处理。
(二)本次遴选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命题组、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管理和调配。
(四)报名咨询电话:0477-8380619(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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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