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玉州区申请办理乡村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须知
一、项目名称:乡村医生执业登记
二、法律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三、核准条件
1.2004年前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2.健康检查合格;
3.有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
四、程序:见附件
五、需提交的资料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3.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4.《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拟执业机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相片两张;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申报之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2.所有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排列,单位聘用证明和各种复印件均应使用A4纸,复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3.申请表上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4.健康体检应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的检查。
5.申请的执业范围,必须根据拟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的诊疗科目申请。
6.医师执业注册需经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七、承办科室:玉州区卫计局医政医管股
八、审批时限
自玉州区卫计局医政医管股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或者要求对申报材料补正决定,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原标题:玉州区卫计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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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