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澄迈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2人】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准予毕业的证明);
4.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6.报考人员若与现工作单位仍有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定向职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8.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上述1—5项材料必须提供,6—9项材料视招聘职位要求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具有高职称者优先;3、高学历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2018年澄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选择方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可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体检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各招聘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澄迈县监察委员会、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二)聘用。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澄迈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正式聘用,原则上在我县工作时间未满 5 年(含试用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我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等其它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待遇。受聘人员纳入澄迈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享受与澄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
(一)服务于澄迈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既可报考定向招聘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二)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四)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五)咨询电话:0898-67616155 0898-67615385
传 真:0898-67615099
八、纪律监督
(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举报电话:
澄迈县监察委员会举报电话:0898-67626743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举报电话:0898-67615385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地址:澄迈县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四楼,位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四横路(澄迈县公安局东侧约500米)
原标题:2018年澄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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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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