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庆潼南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岗公告【招6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考核招聘298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潼南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且年满18周岁。
3.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具体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往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年龄计算时间截止简章发布之日。
5.自愿在潼南区服务3周年及以上(卫生计生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周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考点设置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国土局下属镇街房管所、农委下属镇街畜牧兽医站相应岗位打捆报名,报考单位分别填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镇街国土房管中心所”、“镇街畜牧兽医站”,报考岗位分别填写“工程技术岗”、“专技岗”、 “防疫检疫岗”。打捆报名的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1、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3月11日期间将《潼南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投递至各主管部门电子邮箱(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如:教育系统1105200534@qq.com、卫生计生系统794707113@qq.com等。教育系统、卫生计生系统等单位设置多个考点的岗位,请在《报名表》中填写具体考点名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2个工作日左右反馈初审情况。网上报名情况供资格审查时参考使用。
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须在相应考点资格审查时间内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特别提示1:本简章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而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的,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特别提示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需准确理解招聘简章。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规定时间未到达的视为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