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宿城区招聘公办教师公告【招100人】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宿城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12∶00—16∶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8年4月11日—4月13日。
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鉴定中心联系(0527—84353881)。
(三)笔试
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笔试成绩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宿城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4月24日9:00—11:30,14:00-17:00,地点为南师附中宿迁(宿城区成子湖路28号)。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书。2018年普通高等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证明)。④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上述①—④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17:00。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费用10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上公布。
(五)专业技能测试
音乐等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测试时间、地点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面试
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成绩不低于面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