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凌云县控制数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人员公告【招137人】
为稳定和充实凌云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队伍,优化医疗卫生队伍人员结构,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凌云县决定使用2017年度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计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人员通过2017年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视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报考人员提供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提供的成绩单,经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审查属实的,可以作为报考相应岗位的条件);
4.在职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七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新进“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5年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财务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发布招聘公告中开始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从2018年3月16日起,可以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岗位考试原则上按1:3比例开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上的“凌云县使用2017年度控制数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7:30。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
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县卫计局及县人社局审核,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开考的岗位,方可开考;不批准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日内改报其他岗位,并在改报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