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公务员考试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自治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692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报考地(州、市)职位和自治区区级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报考县乡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高等院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4.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
5.新疆县(市、区)、乡镇基层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7.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8.全国“双”工程院校和新疆12所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
报考“工人”专项职位的是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具有中等企业生产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报考“农牧民”专项职位的是指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和畜牧业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涉及时间时限的,均截止至2018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
面向全国户籍考录的职位详见《职位表》。
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6.基层政法机关定向考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7、有《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中“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均含试用期。
二、程序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另行公告。
公示前,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依次递补。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3月23日10︰30—3月29日18︰30。
缴费时间:3月24日10︰30-3月30日18︰30。
缴费方法:按照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报名有关要求进行。
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部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公务员考录《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月21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试卷按县(市、区)及以上机关、乡镇机关
分级命制
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月22日《公安基础知识》
《汉语基础知识》
公安机关(含特警)、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2018年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5月底。
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四)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招考信息发布
公务员考试录用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其中:
(一)网络报名、成绩查询通过新疆网(http://www.xjrsks.com.cn)进行。
(二)公告、简章、公示、政策解答通过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网(http://www.xjrsks.com.cn)进行。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8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