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浙江绍兴市柯桥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招聘公告【招393人】
2.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或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笔试和专业测试或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施。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考试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区(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应视作相同专业,同时纳入招聘条件。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招聘条件中已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招聘条件的专业名称中没有确定方向的,则专业名称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与招考职位一致的)也符合条件;招聘条件为专业名称加括号的方向性专业,则只有此方向性专业符合条件。
4.部分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到2018年3月30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笔试和专业测试或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0号)执行。
9.其它未尽事宜,可在网上或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75-84121117
原标题:2018年上半年绍兴市柯桥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8年上半年绍兴市柯桥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