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十堰市郧西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岗位招聘公告【招34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18〕3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现将郧西县2018年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不含新机制)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18年郧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不含新机制),具体学段学科情况详见省教育厅公布的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农村山区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4.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条件与新机制教师一致。
5.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在职在编人员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我县中小现有在编教师。
四、报考程序、笔试、面试等相关要求与湖北省新机制教师招聘公告要求一致。
五、聘用管理。
1.聘用办法。经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
2.日常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入城区,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原标题:郧西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岗位公告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郧西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 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第二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 四川省绵阳普明中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13人)
- 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第二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调档
- 2024湖南衡阳市衡东县招聘教师(专业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2024湖南株洲市天元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2024年郑州郑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2024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区教育系统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年南平武夷山市崇安外语高级中学诚聘人事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