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省地税局公务员考录面试确认通知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规则(试行)》、《河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面试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确认时间
面试确认时间:2018年4月9-1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见省地税局网站“通知公告”栏3月7日公告。
三、面试确认地点
面试确认由省地税局统一组织实施,地点在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以下简称省税校)。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省税校(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进行面试确认,不得他人代替。
四、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确认期内未能按时提供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1)《河南省地税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登记表》(见附件)。(2)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职位代码、姓名)。(5)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6)应试者是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和现就读院校负责就业指导或毕业管理的部门出具的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7)应试者是我省全日制高级技工和技师学院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相应的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不得报考情形
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面试确认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领取《河南省地税系统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单》和《面试应试者须知》,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参加面试。
(二)全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到2018年4月12日。
(五)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者,也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六)面试确认结束后,在河南省地税局外网(http://www.ha-l-tax.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录用期间,有关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信息,均通过该工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省地税局咨询电话:0371—65806707 65806385
原标题:河南省地税局关于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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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