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四平公主岭市“百名人才引进工程”公告【招100人】
为实施“建设‘三带’、融入长春、富民强市”发展战略,进一步解决推动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幸福公主岭过程中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专业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吉林省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发〔2016〕25号)、吉林省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需求实际,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1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引进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100人。其中,引进“双”建设院校公办全日制本科生70人;公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30人。具体引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公主岭市“百名人才引进工程”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7日--2000年3月27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8年3月2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2018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8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政策规定在服务期、试用期内不得报考的(如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等)。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无法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
8.已经拥有公主岭市公务员(参公管理)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四)回避情形
引才人员与引才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百名人才引进工程”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