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69人】
3.网上报名填报资料须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报名后须按要求参加应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应聘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片(底色为蓝色、白色或者红色,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4)线上报考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拒绝报名。如需再次进入系统对填报信息进行维护,请点击报名系统首页右上角“登录系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可再填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慎重填报。
(5)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错误填报(写)相关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考需要经过目测并由用人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岗位,请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经过用人单位出具允许报名的证明后,考生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7)报名过程中,若遇到报名系统操作不等技术问题请咨询:0718-8235687。有关报考要求严格以公告为准,其他问题请咨询岗位计划表中的相应联系人。
(8)考生报名注册时自行设定查询密码,此密码是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下载报名表等事项的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忘记密码时,可通过电子邮箱找回。
(二)组织测试。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各招聘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制定测试(考核)方案,并通过公告或者其他适当方式通知考生参加测试(考核)的具体事宜。请考生关注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各招聘单位网站,或者直接与县市人社局、州直各招聘单位联系。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测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岗位,可依次递补测试(考核)成绩有效的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核。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党委(党组)对考生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研究决定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
(五)聘用资格备案。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对象的资格审查负责,人社部门将拟聘对象资格、成绩及面试考核情况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核准其聘用资格并予备案。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各岗位所设年龄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计算,比如“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等符合放宽年龄的岗位放宽到45周岁。
2.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请参照《湖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3.“双”建设高校是指大学建设高校和学科建设高校,“双”建设高校以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科建设高校所有专业均可应聘设置“双”条件的岗位。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境外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应聘设置“双”条件的岗位。
4."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满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8年4月10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测试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2)。
5.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18年7月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7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记载为准。
7.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网上初审、现场复审、考核、测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8.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9.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关注本网站和招聘部门及单位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以免错失机会。
五、聘用及待遇。本次公开专项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后,聘用单位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一律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实行人事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
网络支持电话:0718-8235687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县人社局:0718-3419516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48929
咸丰县人社局:0718-6831101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9886
州直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8年恩施州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监督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38901
原标题:恩施州2018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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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恩施州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