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池州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1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现场考核。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08:00至4月20日17:00。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同底照片3张。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现场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现场考核时间与地点:现场考核地点:皖南医学院,具体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三)现场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医疗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现场考核时间:2018年4月21日,具体时间见考核通知书。
(四)确定就业意向
用人单位根据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对象,在与拟聘人员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1:1的比例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2018年4月22日,签订就业协议地点:皖南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最后一名若出现考核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递补环节若出现此类情形,按此办法处理。
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聘用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池州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池州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是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届毕业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证书原件至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生的成绩,结合体检、考察结果,经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
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局: 0566-2023221
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66-3393895
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0566-3386000 13856637969
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保健中心:18956681677
监督电话:0566-2088315
原标题:2018年池州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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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池州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计划表.doc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