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烟台海滨幼儿园招生公告【招190人】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幼儿园是隶属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的公办幼儿园,坐落于华明星海湾小区, 2018年3月面向福莱山街道辖区内招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对象
海滨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居住在福莱山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开发区常住户口的幼儿、自有住宅家庭的幼儿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班招收出生日期在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的幼儿;中班招收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海滨幼儿园计划招收6个班,190名幼儿。其中中班2个,70人;小班4个,120人。
三、招生方式
根据《山东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本次招生先招收星海湾小区具备入住条件自有住房业主子女入园(自有住宅的界定详见附件一),剩余的名额面向福莱山街道招生。居住在福莱山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开发区常住户口的幼儿、自有住宅家庭的幼儿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可以报名,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抽签的方式录取。招满190人为止。
四、招生工作安排
幼儿园招生流程分为:现场报名确认信息、现场抽签、发布录取信息,办理入园手续等几个环节。
(一)报名时间:3月31日- 4月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报名地点:海滨幼儿园(北门,第九小学操场对面)
咨询电话:6952977-812
(二)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自有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
(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住宅的,需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明材料;
(4)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地址入学的幼儿,幼儿从出生申报户口到入园期间,幼儿及其父母一方户口必须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一直在同一户口本上,并要提供幼儿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2.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非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家长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在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父母在开发区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在该企业连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完税凭证。
五、录取方式
1.幼儿园将对报名材料、有效证件进行核验,确定有效名单后,于4月4日下午3:00在海滨幼儿园北门前公布结果。
2.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进行现场抽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抽签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将邀请区公证处工作人员、教体局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全程录像。
六、办理入园手续
被录取的幼儿,请家长于4月1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参加新生家长会并办理入园手续。
海滨幼儿园咨询电话:6952977-812
开发区教体局监督电话:6396279
本简章由海滨幼儿园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海滨幼儿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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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幼儿园
2018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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