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德宏州招聘教师公告【招84人】
(五)招聘计划裁减
报考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不开考的岗位报考费,在考试结束后退还报考人员。因考生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28日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2018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业目录按照《云南省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执行。考生报名时,请对照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专业,按照岗位表设置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学位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评判依据,学位证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依据;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专业中若出现音同字不同的视为相同,如:“侦察”与“侦查”)的所属目录,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核部门,若满足要求,报名时“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栏填写自己的所学专业,提交进行人工审核。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电话畅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5.报名时,报考教师资格证要求为“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毕业证”的岗位,填报”教师资格证要求”项,请选择“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六、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笔试+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www.dhrs.yn.gov.cn/)网站公布。
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笔试试题类别为教师类(D类),分别对应“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每个岗位考试类别请考生查看岗位计划表。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测试。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2.《综合应用能力(D类)》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参加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获奖运动员加分记入笔试成绩。德宏籍生源,代表德宏队参赛,在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获得单项和集体项目第一名成绩的运动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加照顾分5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银牌和集体项目第二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3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铜牌和集体项目第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德宏籍生源,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岗位请查看岗位表,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教育局与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测试方案后,在笔试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运动员加分”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比例为1:3 。
1.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2.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
3.专业教学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4.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取。
5、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要求及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dhrs.yn.gov.cn)。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 ×50%+运动员加分)+专业技能测试×50%〕+加分”。笔试总成绩、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四)考生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符合加分证明、生源地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双语教学岗位还需提供毕业生所学傣语、景颇语、载瓦语成绩登记表,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州教育局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若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聘用对象,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列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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