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十、考察的具体内容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高学历人员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具体要求可以咨询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可以报考。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三)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依据为《湖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的相关专业目录。
(五) 本公告内容由省人社厅负责解释,电话027-87235119。需咨询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情况的,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