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4人】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分类设考。详见《樊城区事业单位201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考试类别”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5、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三项目人员中已经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5月22日9:00至5月25日18:00时前到樊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襄阳市长虹路23号樊城区政府五楼)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联系电话:0710-3823010。
6、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在笔试成绩公示7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开始前,樊城区人社局在樊城区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樊城区教育局、樊城区审计局、樊城区安监局、樊城区卫计局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面试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1)区教育系统下属26所面试采取说课、讲课等形式,其中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面试采取说课、讲课和才艺展示等形式。(2)区安监执法大队、区投资审计中心、区卫计局下属4所卫生院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由樊城区人社局通过樊城区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由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
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樊城区人民政府网(www.fc.gov.cn)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拟聘用人员按期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www.f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区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原标题:2018年度樊城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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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樊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8年度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2018年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表.xls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