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76人】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卫岗位综合知识》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全都为客观题。
《医卫岗位综合知识》考报考岗位应具备的综合知识(医学基础理论占85%,卫生法律法规、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占15%)。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费。
(四)考生必须参加笔试两科考试笔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由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下同)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操作考核。报考人员操作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医卫岗位综合知识成绩×7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由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考察环节中放弃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办理人事及登记等手续。
安排到乡镇卫生院的考生须服从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安排,并在聘用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31-56789876
原标题: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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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卫类岗位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xls
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